各區市縣委、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為加快發展廣安旅游產業,根據中省推進旅游產業發展、西部大開發、成渝經濟區建設等相關政策及法律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第一條 市、縣(市、區)設立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每年根據財政增長情況增加,主要用於宣傳促銷、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
第二條 鄧小平故裡發展基金對旅游產業予以重點支持。
第三條 依法做好旅游用地規劃,優先保障重大旅游項目用地。投資總額5億元以上的旅游項目用地指標優先統籌安排﹔經申報並批准納入省重大旅游項目的,用地爭取在省預留建設用地指標中解決。
第四條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旅游成片綠化用地,在不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且承包農戶自願的前提下,其非基本建設部分的土地可由用地者依法與集體土地的承包方通過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方式租賃使用。若涉及林權的,應依法按程序申辦林權証。
第五條 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廢棄廠房和庫房、民舍院落、傳統商業街、歷史文化保護街區等存量房產興辦旅游項目,其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
第六條 投資興辦列入《西部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