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 兵
2017年10月06日09:2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總結歷史經驗和從嚴治黨實踐,把紀律挺在前面,提出並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現了管黨治黨理念的飛躍和實踐的創新。
3年來,“四種形態”在監督執紀實踐中得以貫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黨的紀律為尺子衡量干部行為,既針對苗頭性問題,又覆蓋違紀行為,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嚴肅了黨內政治生活,強化了黨內監督。
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轉變監督執紀理念
“我就是個官迷。想想自己走過的這20多年的路,就像夢一樣,就像一場噩夢,自己瘋了。”這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在鏡頭面前的懺悔。
令人唏噓的同時,也令人反思:如果從一開始就抓住苗頭性問題進行處理,也許盧恩光的“噩夢”早就醒了。
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熊驚峰在中紀委官網接受訪談時表示,在干部監督上,相當一部分黨組織習慣於把防線隻設置在反腐敗上﹔相當一部分紀委隻重視查辦大案要案,把法律當尺子,把監督執紀退到法律的“紅線”。
如何確保干部在動了邪念、行為出格的最初階段,就被及時咬耳扯袖?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給出了答案。
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將治病救人的理念貫穿到實踐中。
5年來,紀檢監察機關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嚴肅查處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令計劃等嚴重違紀案件﹔全國共立案審查違反政治紀律案件1.1萬件,處分1.1萬人,其中中管干部72人。
全面從嚴治黨,不只是懲治極少數嚴重違紀並已涉嫌違法的人,更要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談話函詢,及時對苗頭性問題進行咬耳扯袖、紅臉出汗。
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談話函詢5.4萬件(次)﹔2016年,這個數字上升到14.1萬件(次)﹔而2017年僅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就談話函詢11萬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長162%。
2017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49.2萬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27.8萬人次,佔“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56.6%﹔第二種形態16.3萬人次,佔33%﹔第三種形態2.8萬人次,佔5.7%﹔第四種形態2.3萬人次,佔4.7%。
數字的攀升,折射出執紀方式和執紀理念的變化,也是“四種形態”得到落實的印証:“紅紅臉、出出汗”正在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則更為極少數。
提升監督執紀能力,在強化日常監督中體現關愛
嚴管就是厚愛,治病為了救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這是對干部的關愛,也是對紀檢監察機關的考驗。
“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意味著面向全體黨員、干部和黨組織進行監督執紀。”中央紀委研究室有關同志說,“紀檢機關責任更重,執紀力度更大,需要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實現懲治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5年來,紀檢監察機關不斷深化“三轉”,把違反政治紀律問題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重點,在糾正“四風”、執紀審查和巡視、派駐監督過程中,著力發現無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七個有之”問題,堅決查處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滲透,拉幫結派、搞利益交換,對抗組織、欺瞞組織等問題。
同時,紀檢監察機關注重在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細化具體制度,強化日常監督執紀,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對談話函詢工作作出細致規定﹔
——內蒙古制定實施《關於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進干部約談工作常態化的意見》,促進各級紀委准確把握談話函詢的標准和尺度,正確區分情形﹔
——廣東印發《關於開展談話提醒構建抓早抓小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錯釀成大錯﹔
……
紀檢監察機關干部改變“以辦大案要案為英雄”的執紀理念,功夫用在日常,提升發現苗頭性問題的能力,充分利用談話函詢讓干部感受到“嚴管就是厚愛”,不少干部在被約談中主動交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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