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08:42 來源:光明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根本法律依據。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斗爭和根本成就,確立我國的國體、政體和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各方面重要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
1.中國共產黨依憲執政的歷史探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回顧我國憲法制度發展歷程,我們愈加感到,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時間越久遠,事業越發展,我們就越能感受到憲法的力量。
中國共產黨一經成立,就義無反顧肩負起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的歷史使命,致力於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憲法發展道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開始對人民民主政權的總章程進行謀劃設計。其中,代表性制度文獻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等。在局部地區開展的依憲執政實踐與探索,為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憲法制度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我們黨對未來新中國的憲法體制也提出了基本構想和原則,代表性理論文獻是毛澤東同志的《新民主主義論》和《論人民民